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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Paragraph 1
非本地毕业生* 留港/回港就业安排
一
应届非本地毕业生申请资格
・在毕业日期(即毕业证书所载日期)起计的六个月内递交在港就业申请
・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
^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不适用于阿富汗、古巴及朝鲜的国民。就老挝、尼泊尔及越南国民而言,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只适用于:
(a) 在香港修读由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院校开办的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人士,但不包括
(一)相关院校开办的自资课程;
(二)相关院校的持续及专业教育部门开办的课程;以及
(三)相关院校开办的交换生课程或短期课程;及
(b) 大湾区校园毕业生。
Title/Paragraph 1 cont
回港非本地毕业生申请资格
・在毕业日期起计的六个月后递交回港就业申请
・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 ・提出申请时先获得聘用 ・受僱从事的工作通常是由学位持有人担任 ・薪酬福利条件达到市场水平
^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不适用于阿富汗、古巴及朝鲜的国民。就老挝、尼泊尔及越南国民而言,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只适用于:
(a) 在香港修读由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院校开办的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人士,但不包括
(一)相关院校开办的自资课程;
(二)相关院校的持续及专业教育部门开办的课程;以及
(三)相关院校开办的交换生课程或短期课程;及
(b) 大湾区校园毕业生。
* 非本地毕业生是指在香港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非本地学生
Paragraph 2
申请流程
・免费谘询、评估客户的情况,并选择适当的签证
・签妥签证、移民申请协议及备齐所有申请档 ・深入评估客户的申请及成功机率,制定申请策略 ・申请开始,获得入境处档案编号 ・与入境处联络并跟进申请,解释申请及提交额外文件 ・申请成功,获得正式批准信 ・交付签证申请签注或标籤予申请人 ・签证到期前两个月通知客户续期 ・居住满7年后获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Paragraph 3
项目优势
・香港特区护照可以免签证进入超过174个国家和地区 ・应届非本地毕业生无须在提出申请时已觅得工作 ・无配额限制,不限行业 ・签证无逗留条件限制,可自由转换工作 ・更多的国际性工作机会,更大的发展空间 ・可带同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子女来港 ・无生育限制,在香港出生的子女即可取得特区护照 ・申请流程快,最快两周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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