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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Paragraph 1
香港一般就业计划
申请资格
・申请人年满18岁或以上 ・无犯罪记录 ・适用人士: a. 适用于非香港本地毕业而又符合香港所需人才条件的申请者; b. 适用于外国国民; c. 持有中国护照而又居于海外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条件,亦可申请:  i.  申请人已在海外拥有永久性居民身份;  或  ii. 申请人在紧接申请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于一年(「海外」是指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而且申请是从海外递交。 ・申请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有关范畴的学士学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予接受; ・申请前已确实获得聘用,而从事的工作须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并且不能轻易觅得本地人担任 ・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医疗和其他附带福利)须与当时本港专才市场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子女可随行
^这项入境安排并不适用于:
a. 内地的中国居民註2;以及
b. 阿富汗、古巴及朝鲜的国民。
Paragraph 2
申请流程
・免费谘询、评估客户的情况,并选择适当的签证 ・签妥签证、移民申请协议及备齐所有申请档 ・在港获得聘用 ・申请开始,获得入境处档案编号 ・与入境处联络并跟进申请,解释申请及提交额外文件 ・申请成功,获得正式批准信 ・交付签证申请签注或标籤予申请人 ・签证到期前两个月通知客户续期 ・7年后获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Paragraph 3
项目优势
・无须评分
・无学历限制
・一人申请,申请人同配偶和18岁以下子女可移居香港
・香港特区护照可以免签证进入超过174个国家和地区
・无生育限制,在香港出生的子女即可取特区护照
・凭香港身份,可低分报考国内名牌大学,并可轻松赴国外留学
・更多的国际性工作机会,更大的发展空间
・持香港身份证,即可享受与香港公民相同的教育和医疗福利
・申请流程快,1-3个月可到港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