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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Paragraph 1
工作假期计划
申请资格
・申请人年龄在18-30岁之间 ・申请人须持有参与国家所签发的国民护照,并通常居住于该国(荷兰籍申请人为于荷兰的欧洲部份惯常居住); ・申请人来港主要目的为度假; ・能出示经济证明,例如银行月结单和储蓄户口存折等,以证明备有足够旅费维持在香港特区逗留期间的生活; ・须持有回程机票或能出示经济证明,以证明备有足够款项购买返国的回程机票;以及 ・同意投购涵盖其在香港整段逗留期间的医疗、保健(包括住院)、遣返及责任保险。
* 每个与香港特区就「工作假期」计划达成双边协议的国家每年会获给予若干配额。所有符合资格的申请,会以先到先得的形式批核。当年详情配额请以咨询为准
Paragraph 2
申请流程
・免费谘询、评估客户的情况,并选择适当的签证 ・签妥签证、移民申请协议及备齐所有申请档 ・申请开始,获得入境处档案编号 ・与入境处联络并跟进申请,解释申请及提交额外文件 ・申请成功 ・交付签证申请签注或标籤予申请人
Paragraph 3
项目优势
・无须评分
・无学历限制
・可从事作为度假期间附带的短期工作
・可报读进修或培训课程
・申请流程快,大约两周可获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