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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Paragraph 1
香港優秀人才入境計劃
申請資格
・申請人年滿18歲或以上
・無犯罪記錄或不良入境記錄
・具備良好的學歷及財政能力
・滿足兩套計分制度其中一套的分數要求*
・具備良好中文或英文的書寫及口語能力(中文口語指普通話或粵語)
・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子女可隨行
^ 本計劃不適用於阿富汗、古巴及朝鮮的國民。
Paragraph 2
申請流程
・免費諮詢、評估客戶的情況,並選擇適當的簽證
・簽妥簽證、移民申請協議及備齊所有申請檔
・深入評估客戶的申請及成功機率,制定申請策略
・選擇以「綜合計分制」或「成就計分制」方式接受評核
・申請開始,獲得入境處檔案編號
・與入境處聯絡並跟進申請,解釋申請及提交額外文件
・申請成功,獲得正式批准信
・交付簽證申請簽注或標籤予申請人
・簽證到期前兩個月通知客戶續期
・7年後獲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綜合計分制」
設有申請資格門檻,最新適用的申請資格門檻是符合12個評核準則的其中6個。
評選項目包括:年齡、學歷或專業資格、工作經驗、收入水平或經營情況等
*「成就計分制」
a.申請人曾獲得傑出成就獎(例如奧運獎牌、諾貝爾獎、國家/國際獎項);或
b.申請人可以證明其工作得到同業肯定,或對其界別的發展有重大貢獻(例如獲業內頒發終生成就獎)
* 得分為滿分225分或零分兩種
Paragraph 3
項目優勢
・香港特區護照可以免簽證進入超過173個國家和地區
・無須在來港定居前先獲得本地雇主聘任,無須投資
・更多的國際性工作機會,更大的發展空間
・可帶同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及受養子女來港
・無生育限制,在香港出生的子女即可取得特區護照
・申請流程快,6-10個月可到港定居